各备案企业:
按照园区管委会 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自贸片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组织202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股权投资企业政策兑现申报(第一批),具体说明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及股权投资企业,并在园区股权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政策申报前请在园区股权服务平台——个人中心——信息登记中完成机构信息维护,并申请认证。
二、政策适用
适用文件:苏园管〔2023〕40 号文:园区管委会 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自贸片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适用主体:注册地址在东沙湖基金小镇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适用申报项目为项目分类中的第1至6条;注册地址在苏州工业园区(非东沙湖基金小镇)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适用申报项目为第5、第6条。
三、项目分类
1、基金规模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存续期内按管理费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基金规模奖励。
2、发展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合伙制私募基金普通合伙人和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其获得投资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发展奖励。
3、高端人才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其管理注册在园区的基金规模,参照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相关政策计算标准,给予一定名额的奖励。
4、办公用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认定,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5、投资招引奖励
类别一: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实际投资园区非上市企业的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园区项目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类别二: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实际投资园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园区项目金额,给予一定的投资奖励。
类别三: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资本当年度实际投资园区项目金额的,给予一定的投资奖励。
类别四: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引导其投资的企业落户园区,按其实际投资该项目金额的一定的项目引进奖励。
6、QFLP专项奖励
园区股权投资企业实际募集境外 LP 资金达到规模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部分
(1)2024年度政策申报汇总表;
(2)苏州工业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信息表;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版本)、基金验资报告(如有)
(5)申报单位其它相关业务资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7)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在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备案的备案函。
(8)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情况及依据,请对照申报条件做出说明)。
(9)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基金情况、基金投资园区企业情况。
2、项目分类特别材料
(1)申报规模奖励需提供:①在园区金融机构办理资金托管的相应材料,包括到位资金及明细、对外投资资金及明细、回收资金及明细等表格;基金营业执照、管理费发票、银行回单、投资协议、基金合伙协议、基金托管协议、管理人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②对每组明细简单进行说明。
(2)申报发展奖励需提供:①申报基金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基金税务核算方式证明材料、基金合伙协议、管理人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②对每只基金的投资净收益情况简单进行说明。
(3)申报高端人才奖励需提供:管理费发票、管理费银行回单、基金募集回单、基金合伙协议、基金托管协议、申报基金2023年度年审报告、拟申报高端人才人员清单、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银行流水、2023年个税完税证明,并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s://sme sipac .gov.cn/s/WP)按要求完整填报单位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详见申报系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说明。
(4)申报办公用房补贴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5)申报投资招引奖励
类别一需提供:基金合伙协议、投资协议、出资证明(银行打款回单等)、基金2023年度年审报告、被投企业的相关介绍等。
类别二需提供:基金合伙协议、投资协议、出资证明(银行打款回单等)、基金2023年度年审报告、被投企业声明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加盖被投企业公章)。
类别三需提供:基金合伙协议、投资协议、出资证明(银行打款回单等)、投资表决权证明文件、基金2023年度年审报告、被投企业的相关介绍等。
类别四需提供:基金合伙协议、投资协议、出资证明(银行打款回单等)、项目引进认定证明、基金2023年度年审报告、引进企业的相关介绍等。
(6)申报QFLP专项奖励需提供:基金合伙协议、托管协议、外资资金实缴到账证明。
说明:上述项目申报格式相关还需注意:
(1)文件字号要求:材料中的文字应统一使用小三号、仿宋字体。
(2)项目申报所需材料A4纸打印、加盖公章,编写目录,并按申报要求的顺序胶装装订成册,标注各项材料对应页码(包括高端人才奖励申报纸质材料),申报材料须清晰完整,确保签字盖章齐全,加做书脊“公司名+股权投资产业发展项目申报2024年度”,一式二份送至东沙湖基金小镇发展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19幢1楼)。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同步在园区股权服务平台填报扫描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在园区股权服务平台上传材料时,项目分类特别材料部分按申报的奖励类别建立文件夹,并打包压缩上传。
(4)申报单位须在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备案后方可参与申请。备案的详细条件请参照中心网站《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股权投资企业备案通知》,具体条款由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负责解释。
五、资金拨付
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将依据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在项目初审、第三方财务专项审计、金融局复审、上报园区管委会审定等程序结束,按规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
届时,获得资金补助的企业需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系统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单,并根据通知打印提交收款收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企业仔细阅读,严格按照前述要求进行申报。
请各企业仔细阅读,严格按照前述要求进行申报。
进一步的通知,请密切关注园区股权服务平台及东沙湖基金小镇公众号。
申报业务咨询: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12-66969163
苏州工业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信息填报表
附件2:管理基金情况、基金投资园区企业情况、基金投资园区企业退出情况明细表(三个插页均必填)
附件3:2024年度政策申报汇总表(必填,基础材料)
附件4:202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租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5:202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端人才奖励申请表
附件6:被投企业声明
附件7: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请扫码下载